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82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82號
- 原告
- 尚鋒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文儀
以上原告與被告龍星昇第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塗銷扺
押權登記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訴之聲明。
二、起訴之事實理由。
三、請求之法律依據。
四、龍星昇第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顧辛蒂之最新戶籍謄本。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082號
以上原告與被告龍星昇第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塗銷扺
押權登記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七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訴之聲明。
二、起訴之事實理由。
三、請求之法律依據。
四、龍星昇第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顧辛蒂之最新戶籍謄本。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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