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票字第95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票字第95號
- 聲請人
- 彰農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振賢
上列聲請人彰農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蔡易新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彰農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提示日」為何年何月何日。
二、請提出相對人蔡易新最新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楊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