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補字第275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275號
- 聲請人
- 裕岩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正德
上列聲請人於民國101年7月3日具狀提起聲請調解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以據計算裁判費用。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報本件調解欲請求賠償之約略金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275號
上列聲請人於民國101年7月3日具狀提起聲請調解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以據計算裁判費用。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報本件調解欲請求賠償之約略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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