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3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358號聲 請 人 環麒鋼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宋淑貞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3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1月20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民事庭法官 葛永輝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書記官 洪浩進 ┌───────────────────────────────────────────────┐ │支票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358號│ ├──┬───────┬───────┬───────┬────────┬────────┬──┤ │ 編 │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號 │ │ │ │ (新臺幣) │ │ │ ├──┼───────┼───────┼───────┼────────┼────────┼──┤ │001 │動發實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101年7月10日 │795,094元 │0000000 │ │ │ │司 許清福 │行彰化分行 │ │ │ │ │ ├──┼───────┼───────┼───────┼────────┼────────┼──┤ │002 │億豐金屬工業股│台中商業銀行花│101年6月26日 │326,263元 │0000000 │ │ │ │份有限公司 李│壇分行 │ │ │ │ │ │ │蘇善 │ │ │ │ │ │ ├──┼───────┼───────┼───────┼────────┼────────┼──┤ │003 │蕭蔡雪貞 │彰化第十信用合│101年6月30日 │618,060元 │686454 │ │ │ │ │作社總社 │ │ │ │ │ ├──┼───────┼───────┼───────┼────────┼────────┼──┤ │004 │駿有精機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101年6月30日 │88,682元 │0000000 │ │ │ │限公司 曾麗雲│行和美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