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52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52號
- 原告
- 興隆成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潘田
- 訴訟代理人
- 蕭隆泉律師
- 被告
- 俊升航空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費麗雲
- 訴訟代理人
- 陳秀俊
- 被告
- 古友雄(原名古光雄)
- 訴訟代理人
- 吳榮昌律師
- 被告
- 宜鉦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榮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7月10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1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