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72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6 月 17 日
- 原告林東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7286號 債 權 人 林東慶 上列債權人林東慶因與債務人皇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林東慶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債務人皇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各壹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之登記事項);若有法定代理人姓名不符、法人解散、破產、清算之情形時,請依相關法律規定補正法定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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