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司字第4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司字第49號
- 聲請人
- 偉裕五金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林秀女 住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號
- 代理人
- 鄭玉燕 住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號
- 設彰化縣鹿港鎮○○里○○巷0號
上列聲請人偉裕五金有限公司向本院聲請陳報清算人,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選舉清算人之股東會會議紀錄。
二、被選任為清算人之人願擔任清算人之同意書。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