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補字第69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694號
- 原告
- 慶豐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閔琁
上列原告請求確認買賣關係存在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具狀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原告就本件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計算式?相關證明文件。
二、依法繳足裁判費。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補字第694號
上列原告請求確認買賣關係存在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具狀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原告就本件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計算式?相關證明文件。
二、依法繳足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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