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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055號

確認股東身分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12 月 08 日

法官林于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055號

原告
張志順
被告
廣峪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吳瑞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身分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五日上午九時十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于人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吳曉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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