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3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1 月 26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311號聲 請 人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即曾紹忠之遺產管理人 法定代理人 陳國屏 訴訟代理人 田禮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0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民事庭法官 黃倩玲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書記官 張西武 ┌───────────────────────────────────────────────────┐ │股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311號│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號 │ │ │ │ │ │ │ ├──┼───────────────┼──────────────┼────┼───┼────┼───┤ │0001│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1-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2│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3-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3│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3-ND-0000000-0 │ │1 │1000 │ │ ├──┼───────────────┼──────────────┼────┼───┼────┼───┤ │0004│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 │1 │200 │ │ ├──┼───────────────┼──────────────┼────┼───┼────┼───┤ │0005│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 │1 │40 │ │ ├──┼───────────────┼──────────────┼────┼───┼────┼───┤ │0006│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 │1 │38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