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度他調訴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撤銷調解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他調訴字第1號原 告 李美連 訴訟代理人 蔡修金 被 告 四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季媖 訴訟代理人 趙惠如律師 複代理人 劉淑華律師 複代理人 黃曉雯 被 告 葉梅梅即祥和企業社 訴訟代理人 曾浥祥 被 告 周清港 訴訟代理人 吳聰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調解之訴事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 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沙小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連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