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司催字第1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催字第1號
- 聲請人
- 艾陞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世偉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所載票據喪失經過為「郵寄遺失,地點:台中市○○區○○路00巷000號」,則該系爭票據是否已由受款人收受仍屬不明,請予以釋明以明何人為票據權利人。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催字第1號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所載票據喪失經過為「郵寄遺失,地點:台中市○○區○○路00巷000號」,則該系爭票據是否已由受款人收受仍屬不明,請予以釋明以明何人為票據權利人。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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