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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司拍字第183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5 年 11 月 15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拍字第183號

聲請人
侯瑞甫
相對人
德和機器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竣淞
關係人
群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竣淞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德和機器設備有限公司為擔保債務,於民國105年2月19日,以其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250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債權確定日期106年2月17日,清償日期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以擔保債務人群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借款、票據等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又聲請人執有群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發如附表二所示之支票6紙,屆期提示未獲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支票暨退票理由單等影本及土地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105年10月18日發函通知相對人、關係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均於105年10月24日寄存送達,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及關係人迄今仍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附表二:(支票) 105年度司拍字第183號│├─┬───────┬──────┬──────┬─────────┬─────┤│編│發票人 │票面金額 │ 發票日 │ 退票日 │支票號碼 ││號│ │(新臺幣) │(民國) │(民國) │ │├─┼───────┼──────┼──────┼─────────┼─────┤│1 │群兆能源科技有│805,000元 │104年4月30日│105年3月28日 │KD0000000 ││ │限公司 │ │ │ │ │├─┼───────┼──────┼──────┼─────────┼─────┤│2 │群兆能源科技有│200,000元 │104年5月5日 │105年3月28日 │KD0000000 ││ │限公司 │ │ │ │ │├─┼───────┼──────┼──────┼─────────┼─────┤│3 │群兆能源科技有│235,000元 │104年5月5日 │105年3月28日 │KD0000000 ││ │限公司 │ │ │ │ │├─┼───────┼──────┼──────┼─────────┼─────┤│4 │群兆能源科技有│130,000元 │105年3月7日 │105年3月28日 │LD0000000 ││ │限公司 │ │ │ │ │├─┼───────┼──────┼──────┼─────────┼─────┤│5 │群兆能源科技有│350,000元 │105年3月7日 │105年3月29日 │LD0000000 ││ │限公司 │ │ │ │ │├─┼───────┼──────┼──────┼─────────┼─────┤│6 │群兆能源科技有│1,000,000元 │105年3月7日 │105年3月28日 │LD0000000 ││ │限公司 │ │ │ │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附表一:(土地)                                                                                          105年度司拍字第183號│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大城鄉  │臺西    │        │706             │建│00  │17  │30.00       │1000分之3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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