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120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120號
- 上訴人
- 盧錫銘
- 被上訴人
- 陳柏寧
- 被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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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法定代理人
- 林寶珠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羅宗賢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雅琴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3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12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3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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