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補字第13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補字第13號
- 聲請人
-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施坤煌
上列聲請人聲請調解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聲請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458,716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規定,應徵聲請費1,000元,爰命聲請人應收送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聲請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補字第13號
上列聲請人聲請調解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聲請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458,716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規定,應徵聲請費1,000元,爰命聲請人應收送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聲請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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