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補字第29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補字第296號
- 聲請人
- 鮮之路國際生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冠廷
- 聲請人
- 吳思堯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聰明
上列聲請人等聲請調解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聲請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61,054,00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規定,應徵聲請費5,000元,扣除聲請人已繳納1,000元,尚應補繳4,000元,爰命聲請人應收送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聲請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