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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133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10 月 18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133號
聲 請 人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峙良
相 對 人
陳銘崎
關 係 人 益誠紙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亭伶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益誠紙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誠公司)於民國101年1月起至102年12月間曾積欠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0,241,486元之貨款,屆期未為給付,經聲請人催討,益誠公司遂於104年間與聲請人簽立還款協議書,除約定益誠公司應分48期攤還貨款外,由第三人陳亭伶暨相對人陳銘崎擔任連帶保證人,且相對人為擔保益誠公司所負上開債務,於104年1月27日、同年月28日以其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分別設定800萬元、2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均為108年1月22日,清償日期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約定,以擔保相對人及益誠公司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所負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惟益誠公司於支付數期款項後,先於106年3月1日將期票抽回,嗣於106年8月1日發生存款餘額不足而跳票之情事,依還款協議書第4條約定,若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即喪失期限利益,應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件借款視為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3,019,655元。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還款協議書、退票理由單等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分別於106年10月2日、106年8月31日發函通知相對人、關係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分別於同年10月5日、同年9月4日送達,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關係人迄今仍未提出不同意見之陳述,故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8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附表一                                                                                                  106年度司拍字第133號│
├──────────────────────────────────────────────────────────────┤
│土地部分:                                                                                                                  │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埔鹽鄉  │石埤    │        │379             │  │00  │05  │80.00       │580分之75         │            │
├──┼───┼────┼────┼────┼────────┼─┼──┼──┼──────┼─────────┼──────┤
│002 │彰化縣│埔鹽鄉  │石埤    │        │379-1           │  │00  │04  │30.00       │全部              │            │
├──┼───┼────┼────┼────┼────────┼─┼──┼──┼──────┼─────────┼──────┤
│003 │彰化縣│埔鹽鄉  │義和    │        │628             │  │00  │26  │18.00       │全部              │            │
├──┼───┼────┼────┼────┼────────┼─┼──┼──┼──────┼─────────┼──────┤
│004 │彰化縣│埔鹽鄉  │義和    │        │1020            │  │00  │14  │77.00       │全部              │            │
├──┴───┴────┴────┴────┴────────┴─┴──┴──┴──────┴─────────┴──────┤
│建物部分:                                                                                                                  │
├──┬───┬───────┬───────┬───────┬─────────────────┬────┬────────┤
│ 編 │      │              │              │建 築 式 樣 主│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                │
│    │      │              │              │              ├───────────┬─────┤ 權  利 │                │
│    │建  號│建  物  門  牌│基  地  坐  落│要 建 築 材 料│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備        考    │
│    │      │              │              │              │                      │要建築材料│ 範  圍 │                │
│ 號 │      │              │              │及 房 屋 層 數│ 合                計 │及用途    │        │                │
├──┼───┼───────┼───────┼───────┼───────────┼─────┼────┼────────┤
│001 │10    │彰化縣埔鹽鄉番│彰化縣埔鹽鄉石│1層加強磚造, │一層:60.59;騎樓16.43│          │全部    │                │
│    │      │金路1巷9號    │埤段379-1地號 │住家用        │;合計:77.02         │          │        │                │
├──┼───┼───────┼───────┼───────┼───────────┼─────┼────┼────────┤
│002 │153   │彰化縣埔鹽鄉成│彰化縣埔鹽鄉義│1層鋼骨造,農 │一層:30.25;合計:30.│          │全部    │                │
│    │      │功路2段220號  │和段628地號   │舍            │25                    │          │        │                │
└──┴───┴───────┴───────┴───────┴───────────┴─────┴────┴────────┘
┌──────────────────────────────────────────────────────────────┐
│附表二:(土地)                                                                                          106年度司拍字第133號│
├──┬───────────────────────────┬─┬────────────┬─────────┬──────┤
│ 編 │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  利  範  圍  │備        考│
│ 號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
│001 │彰化縣│二林鎮  │萬興    │柳子溝  │778-1           │  │00  │34  │98.00       │全部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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