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1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報酬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7 年 11 月 05 日
  • 法官
    廖國佑
  • 法定代理人
    黃錠銘、廖重義

  • 當事人
    豐禾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泓膠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197號 原   告 豐禾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錠銘 訴訟代理人 詹仕沂律師 江瑋平律師 被   告 長泓膠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重義 訴訟代理人 常照倫律師 複代理人  陳彥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11月26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國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5 日書記官 蘇美苓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