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197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197號
- 聲請人
- 高新電鍍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麗卿
上列聲請人高新電鍍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振昇工業有限公司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高新電鍍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所提出之4張本票,是否已向相對人提示?如已提示,係於何年月日為之?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197號
上列聲請人高新電鍍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振昇工業有限公司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高新電鍍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所提出之4張本票,是否已向相對人提示?如已提示,係於何年月日為之?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怡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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