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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597號

履行協議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3 月 28 日

法官施坤樹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597號

原告
璋釔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雲財福
訴訟代理人
蔡得謙律師
複代理人
謝享穎律師
訴訟代理人
何立斌律師
被告
地中海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正忠
訴訟代理人
林萬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協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4月23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3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施坤樹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詹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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