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1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0 月 2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107號 原 告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貴鋒 訴訟代理人 陳敬文 被 告 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謝明陽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羅閎逸律師 複代理人 林吟蘋律師 被 告 楊淑慧 訴訟代理人 林雯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弘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書記官 許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