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5 月 24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17號聲 請 人 韓秉芫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2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4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4 日民事庭法官 姚銘鴻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4 日書記官 翁美珠 ┌───────────────────────────────────────────────────┐ │股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17號│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號 │ │ │ │ │ │ │ ├──┼───────────────┼──────────────┼────┼───┼────┼───┤ │0001│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096-ND-0010622-9 │ │1 │1000 │ │ ├──┼───────────────┼──────────────┼────┼───┼────┼───┤ │0002│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096-ND-0010623-0 │ │1 │1000 │ │ ├──┼───────────────┼──────────────┼────┼───┼────┼───┤ │0003│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096-ND-0010624-2 │ │1 │1000 │ │ ├──┼───────────────┼──────────────┼────┼───┼────┼───┤ │0004│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096-ND-0010625-4 │ │1 │1000 │ │ ├──┼───────────────┼──────────────┼────┼───┼────┼───┤ │0005│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096-ND-0010626-6 │ │1 │1000 │ │ ├──┼───────────────┼──────────────┼────┼───┼────┼───┤ │0006│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101-ND-0048140-8 │ │1 │1000 │ │ ├──┼───────────────┼──────────────┼────┼───┼────┼───┤ │0007│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101-ND-0048141-0 │ │1 │1000 │ │ ├──┼───────────────┼──────────────┼────┼───┼────┼───┤ │0008│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095-NE-0000353-0 │ │1 │10000 │ │ ├──┼───────────────┼──────────────┼────┼───┼────┼───┤ │0009│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 │101-NX-0000560-1 │ │1 │604 │ │ ├──┼───────────────┼──────────────┼────┼───┼────┼───┤ │0010│台灣特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02-NX-0000010-7 │ │1 │89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