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145號
- 上訴人
- 永傳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世靈
- 被上訴人
- 旺鴻樂活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水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解除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年八月四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簡上字第14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解除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年八月四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為準備程序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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