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217號
- 上訴人
- 即
- 被 告
- 百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百程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勝輝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林祚長之間撤銷股東會決議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年11月1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4,950,000元,應徵裁判費新台幣75,007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0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補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