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司字第85號
- 聲請人
- 日豐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清 算 人 賴明國
上列聲請人聲請就日豐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呈報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選舉清算人之股東臨時會之股東簽到表(如係委託他人出席者,並應提出委託書)。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司司字第85號
清 算 人 賴明國
上列聲請人聲請就日豐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呈報清算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選舉清算人之股東臨時會之股東簽到表(如係委託他人出席者,並應提出委託書)。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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