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4 月 22 日
- 當事人陳祈兆、蔡素禎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66號 聲 請 人 陳祈兆 代 理 人 蔡素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4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2 日民事第一庭 法官 李言孫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2 日書記官 王心怡 股票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000066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01 創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74-ND-000000-0 1000 0002 創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74-NX-000000-0 600 0003 創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74-NX-000000-0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