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7 月 14 日
  • 法官
    王鏡明

  • 當事人
    唐久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290號 抗告人即 原 告 唐久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曉燕 訴訟代理人 唐肇澧 上列抗告人(原告)與相對人(被告)德明堂開發有限公司等二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1年6月21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惟未繳納抗告費新台幣壹仟元。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抗告費新台幣壹仟元。若逾期未繳,逕駁回其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4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鏡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4 日書記官 王宣雄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