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8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16 日
- 當事人三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徐君川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809號 原 告 三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君川 訴訟代理人 徐慶祥 黃勃叡律師 被 告 陳錦淑 兼特別代理 人 黃琳惇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振吉律師 被 告 黃程榆 兼訴訟代理 人 黃詩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於112年8月15日言詞辯論庭日,被告黃程榆、黃詩恒未到場,亦未對被告准為一造辯論,從而,程序部分尚有未足,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6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洪榮謙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6 日書記官 潘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