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9 日
- 當事人陳昭卿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62號 聲 請 人 陳昭卿 蘇春輝 陳昭祝 蘇庭弘 陳信銓 裕昇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信銓 上6人共同 兼代理人 陳永勝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5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民事庭法官 徐沛然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書記官 莊何江 股票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000162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173 股東:陳永勝 002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665 股東:陳昭卿 003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670 股東:蘇春輝 004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784 股東:陳昭祝 005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60 股東:蘇庭弘 006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5908 股東:陳信詮 007 彰功五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40 股東:裕昇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