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25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1 月 13 日
- 當事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金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12525號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上列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李音潔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 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本件債務人為何,併提出其相關釋明文件(蓋依聲請狀 所載之債務人與釋明文件不同)。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