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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4345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4 月 28 日

債權人
古典洋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建宗

上列債權人古典洋酒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蔡隆鎮即鎧迪菸酒商行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債務人蔡隆鎮(住彰化縣○○鄉○○路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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