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1264號
- 聲請人
- 鼎盛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宸瑞
上列聲請人鼎盛國際顧問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張允啓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確認本票票號WG0000000、B000-0000_08-2_10_1_A0139(金額110,000)、B000-0000_19-2_21_2_A0139(金額55,000)三紙本票之發票日為何?並提出正確之附表。(聲請狀附表所載之發票日與所附本票之發票日不同,故有補正之必要。)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