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8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02 日
- 當事人陳謝秀卿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880號 聲 請 人 陳謝秀卿 上列聲請人陳謝秀卿因與相對人臻駿營造有限公司等二人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陳謝秀卿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 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本票(票號:CH554966)原本一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