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0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5 日
- 當事人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林鑫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020號 原 告 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鑫堉 訴訟代理人 黃勃叡律師 一、上列原告對於被告許明顯請求損害賠償事件,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具狀補正下列事項: ㈠、陳報「福海海氣象觀測塔」之申請設置主管機關,及其位於本院管轄區域內之證據資料。 ㈡、本件被告設籍澎湖縣,請陳報本院具有管轄權之理由及相關證據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洪堯讚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5 日書記官 李盈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