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125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11 月 26 日
- 當事人北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明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2520號 債 權 人 北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明暉 上列債權人北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鄭美惠即瑞發企業社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北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 ,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瑞發企業社(營利事業統一編號:00000000、設:彰化 縣○○鄉○○村○○街000號)為獨資或合夥資料,併提出其負責人 鄭美惠之最新戶籍謄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