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催字第1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5 月 23 日
- 法定代理人陳松茂
- 原告益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100號 聲 請 人 益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松茂 上列聲請人益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 ,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詳述係何人盜領?及發現支票被盜領之原因及過程? 二、支票是否已交付受款人億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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