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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73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12 日

聲請人
彰化縣花壇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陳榮和

上列聲請人彰化縣花壇鄉農會因與相對人林麗容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彰化縣花壇鄉農會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彰化縣○○鄉○○○段000000000地號土地、00000-000建號建物之第一類土地建物登記謄本。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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