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9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年度促字第九0號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8 月 07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九十年度促字第九0號

上訴人
府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訴訟代理人
丁○○
送達代收人
丙○○
被上訴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一、債務人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元及█████至清償日止按█████計算之█████,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

二、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前項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如債務人不於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 官 李端季

~B書記官 梁永蒼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七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七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年度促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