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960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0年度訴字第960號
- 原告
- 員園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原告
- 佶輝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忠儀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文玲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孟萱律師
- 被告
- 柯溪明即富豐工業社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黃耀南律師
- 複代理人
-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0年度訴字第96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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