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建字第五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建字第五號
- 原告
- 大禧工程有限公司
- 原告
- ?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劉燕萍律師
- 被告
- 三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彰化縣花壇鄉○○村○○路一四0號
- 法定代理人
- 乙○○ 住
- 訴訟代理人
- 甲○○ 住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提出陳鴻謀律師事務所謀律字第05051號函及工程完工驗收相關文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黃倩玲
~B法院書記官 林憲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