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六五九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六五九號
- 聲請人
- 元新機械有限公司
- 聲請人
- ?
- 法定代理人
- 乙○○
- 法定代理人
- ?
- 代理人
- 甲○○
?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二七八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蔡紹良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 葉春涼~F0~T40┌──────────────────────────────────────────────────────┐│支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六五九號│├─┬─────────┬─────────┬───────────┬────────┬────────┬──┤│編│ 發票人 │ 付款人 │發票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號││││ (新台幣) │││├─┼─────────┼─────────┼───────────┼────────┼────────┼──┤│1│華成纖維工業股份有│中國農民銀行員林分│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叁萬肆仟壹佰柒拾│Z0000000│││ │限公司 方可喜│行││捌元│││├─┼─────────┼─────────┼───────────┼────────┼────────┼──┤│2│華成纖維工業股份有│台灣土地銀行員林分│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貳萬陸仟伍佰貳拾│ABM一五四0一│││ │限公司 方可喜│行││叁元│0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