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二五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二五號
- 原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劉北元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俊彥律師
- 複代理人
- 洪崇欽律師
- 被告
- 源茂園藝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王庭鴻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日所為由受命法官鄭舜元行準備程序之裁定撤銷,並由法官鄭舜元獨任審理。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 何志通~B法官 蔡紹良~B法官 鄭舜元
~B法院書記官 顏督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