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九四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九四號
- 聲請人
- 中嶺特殊橡膠塑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繼中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八二六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 蔡紹良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 葉春涼~F0~T40┌──────────────────────────────────────────────────────┐│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九四號│├─┬─────────┬─────────┬───────────┬────────┬────────┬──┤│編│ 發票人 │ 付款人 │發票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號││││ (新台幣) │││├─┼─────────┼─────────┼───────────┼────────┼────────┼──┤│1│張文松│第一商業銀行員林分│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叁仟陸佰柒拾元 │0000000 │││ ││行│││││├─┼─────────┼─────────┼───────────┼────────┼────────┼──┤│2│金瑛發機械工業股份│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員│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壹萬壹仟肆佰肆拾│0000000 │││ │有限公司 施松林 │林分行││伍元│││├─┼─────────┼─────────┼───────────┼────────┼────────┼──┤│3│雲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安泰商業銀行員林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九日│壹萬玖仟壹佰陸拾│0000000 │││ │司 田天生│行││叁元│││├─┼─────────┼─────────┼───────────┼────────┼────────┼──┤│4│達洲橡膠工業有限公│彰化縣竹塘鄉農會 │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壹萬壹仟捌佰壹拾│四二二八三九│││ │司 陳宴凰│││元│││├─┼─────────┼─────────┼───────────┼────────┼────────┼──┤│5│鄭登烟│臺中商業銀行田中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壹萬伍仟肆佰伍拾│0000000 │││ ││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