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九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3 月 11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九五號 聲 請 人 中嶺特殊橡膠塑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繼中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七三0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一月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十一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 ~B法 官 蔡紹良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十一 日 ~B法院書記官 葉春涼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九五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三照有限公司 吳瑞│保證責任彰化縣彰化│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柒仟捌佰壹拾貳元│0000000 │ │ │ │珍 │巿第五信用合作社 │ │ │ │ │ ├─┼─────────┼─────────┼───────────┼────────┼────────┼──┤ │2│洪莘哲 │臺中商業銀行埤頭分│九十二年十月五日 │壹萬零伍佰貳拾元│0000000 │ │ │ │ │行 │ │ │ │ │ ├─┼─────────┼─────────┼───────────┼────────┼────────┼──┤ │3│興中台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商業銀行埤頭分│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 │壹萬零捌佰壹拾伍│0000000 │ │ │ │ │行 │ │元 │ │ │ ├─┼─────────┼─────────┼───────────┼────────┼────────┼──┤ │4│昱璋机械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員林分│九十二年十月八日 │貳萬壹仟肆佰伍拾│0000000 │ │ │ │ │行 │ │元 │ │ │ ├─┼─────────┼─────────┼───────────┼────────┼────────┼──┤ │5│賴松立 │華南商業銀行員林分│九十二年十月六日 │壹萬肆仟肆佰伍拾│0000000 │ │ │ │ │行 │ │元 │ │ │ ├─┼─────────┼─────────┼───────────┼────────┼────────┼──┤ │6│賴松立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員│九十二年十月六日 │貳萬零貳佰柒拾元│0000000 │ │ │ │ │林分行 │ │ │ │ │ ├─┼─────────┼─────────┼───────────┼────────┼────────┼──┤ │7│金瑛發机械工業股份│合作金庫銀行員林分│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 │陸仟捌佰貳拾伍元│0000000 │ │ │ │有限公司 │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