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七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10 月 06 日
- 法定代理人蕭文周
- 原告和坤實業有限公司法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七0號 聲 請 人 和坤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文周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三九八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 月 六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 ~B法 官 陳瑞水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 月 六 日 ~B法院書記官 葉春涼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六七0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綿王實業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員林分│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貳萬壹仟柒佰元 │0000000 │ │ │ │ 陳孟哲 │行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