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2016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0164號
- 債權人
- 古蕾登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債權人古蕾登實業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源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古蕾登實業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源興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並釋明其法定代理人究為何人?
二、依卷附資料所示,本件債權有分期受償之約定,請具狀釋明所約定之分期受償日期及金額為何?如另有一期未受清償,則所有債務視為全部到期之約定,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民事庭法 官 施錫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