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9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294號
- 上訴人
- 戊○○
- 上訴人
- 丙○○
- 被上訴人
- 乙○
- 被上訴人
- 誼億交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上訴人
- 晉昇貨櫃貨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6年8月2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2,563,925元,應徵裁判費新台幣39,66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