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1131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11319號
- 債權人
- 甲○○
- 債務人
- 威瑜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債權人甲○○因與債務人威瑜工程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聲請狀內附表所列之支票票號及發票日期與卷附証物不符,請查
明並具狀更正之。
民事庭法 官 陳正禧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11319號
上列債權人甲○○因與債務人威瑜工程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甲○○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聲請狀內附表所列之支票票號及發票日期與卷附証物不符,請查
明並具狀更正之。
民事庭法 官 陳正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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