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23422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3422號
- 債權人
- 上吉衛浴設備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債權人上吉衛浴設備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乙○○等二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上吉衛浴設備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請以匯票繳納抬頭為台灣彰化地
方法院)
民事庭法 官 施錫揮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3422號
上列債權人上吉衛浴設備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乙○○等二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上吉衛浴設備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請以匯票繳納抬頭為台灣彰化地
方法院)
民事庭法 官 施錫揮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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