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26277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6277號
- 債權人
- 科爾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債權人科爾開發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甲○○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科爾開發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本件聲請狀未按司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4項規定授權訂定
之民事訴訟書狀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以中文直式橫書書寫,請
具狀補正之。
民事庭法 官 陳連發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26277號
上列債權人科爾開發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甲○○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科爾開發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本件聲請狀未按司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4項規定授權訂定
之民事訴訟書狀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以中文直式橫書書寫,請
具狀補正之。
民事庭法 官 陳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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